成都货车转让协议
货 车 转 让 协 议
甲方【售车方】:
乙方【买车方】:
为明确甲乙双方法律责任与义务,双方自愿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 车辆概况:6米8高栏货车一辆,车牌号:川AAL909, 型号:
车辆识别代码; 发动机号:
二、车辆出售价格双方约定 : ,大写【 】,乙方交付押金 元,大写【 】,自签订协议之日,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全部购车款项。
三、甲方保证出售车辆手续齐全合法正规,无违章记录。
四、乙方交付全部款项完毕,甲方将车辆交接给乙方,乙方接车之时车辆所有权归属乙方拥有,交通事故、交通违章、行政规费、保险费、及车辆相关的赔偿责任,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。甲方不承担车辆所引发的民事赔偿,法律责任及相关第三方连带赔偿责任。
五、车辆户籍挂靠公司,不影响车辆买卖,车辆所有权属乙方所有,当甲方同意车辆过户给乙方,费用乙方自理。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务关系,乙方驾乘人员不是公司员工,甲方不承担驾乘人员的行政、民事、刑事法律责任。
六、车辆转让签字后车辆产生的债务及经济纠纷乙方自行承担,与甲方无关。车辆交接给乙方在车辆经营、买卖管理、车辆损毁、灭失、运输货物损坏、车辆违法违章以及第三方运输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赔偿、法律责任等由乙方承担。
七、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国家行政规费、保险费,按时保养审验车辆。甲方代缴车辆费用由乙方提前转入指定公司账户。甲方依照国家法规代为办理。
八、甲方优先提供货物满足乙方,乙方自愿选择运输路线。
九、买卖双方必须信守合同,如有异议协商解决。
十、此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签字生效。
甲方: 乙方;
代表; 代表:
时间: 时间;